信件主题: | 贺先生-求助退还文件问题 | ||||
来信人: | 贺文 | 来信日期: | 2020年09月17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2009180478 |
信件内容: | 2020年4月2日,贺先生前往安康市政务中心1楼B03号水利窗口办理取水许可证换证业务时,误交一份“安水计发(2009)75号文件”,现贺先生想了解是否可以将该文件予以退还,请相关部门予以答复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水利局:我局高度重视群众诉求,安排市政务大厅水利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和当事人联系,已将文件找到并邮寄给当事人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水利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0年09月21日 | ||||
评价: |